苗檢認定賴紹本自殺 有新事證才會重查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前竹南地政事務所主任賴紹本遺孀徐美姬昨再度質疑丈夫不可能自殺,全案疑點重重,要求檢警查明真相。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林李嘉指出,賴紹本生前落水,無外傷或打鬥掙扎痕跡,承辦檢察官調查後,認定無他殺嫌疑,死亡方式為自殺,並送請台中高分檢審核無誤,全案除非有新事證,才會重啟調查。
警方指出,前年五月底,賴紹本被發現陳屍於竹南鎮龍鳳漁港觀景台左側消波塊旁,檢警在車內找到一封遺書,內容交代妻子照顧母親及子女。
賴妻質疑,其夫是海軍陸戰隊退伍,若要尋短,會選擇跳海嗎?檢警在遺書表面及轎車並未驗到其夫的指紋,反而出現一個右手掌紋,而且當時其夫留在車上的手機在他死後仍在數公里外移動,最後才回到車內,監視系統也未拍到陳屍地點角度及停車位置,疑點重重。
林李嘉指出,依據苗栗縣警局鑑識課鑑識資料,死者自小客車有採集到二枚指紋,但因紋線模糊不清、特徵點不足而無法比對。此外也並未採集到掌紋。
至於手機移動一事,林李嘉指出,檢察官兩度傳喚中華電信基地台部門工程人員作證,對於解讀電話通聯紀錄顯示的基地台,無法一致確認到底是發話方或受話方,且表示有時訊號不穩時會飄移至其他基地台位置。檢方說,苗栗縣警局鑑識課人員及竹南分局員警等人在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七點半現場鑑識勘查,當時死者的手機在車內,且立即由鑑識組人員鑑識保管,所以手機雖然上午十點四十一分的通聯紀錄顯示造橋鄉之基地台,都不可能是手機仍在使用中。
林李嘉說,警方調閱靠近漁港附近及西濱公路十九處共六十七支監視器,未發現死者有被其他車輛跟蹤或被挾持情形。經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賴紹本是生前落水且身體無外傷或打鬥掙扎痕跡。所留遺書經刑事局、調查局鑑定,確屬賴紹本的筆跡,因此檢察官認定無他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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