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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安檢屢屢過關 公務員都沒責任?

2011/07/06 06:00

記者楊政郡/特稿

台中市阿拉夜店大火造成嚴重傷亡,外界感到不解的是易燃「泡棉」存在十餘年,每次安檢都過關。大火後,胡志強市長問:「這家夜店五年廿一次安檢都過關,為什麼還會發生慘劇,給我個答案?」答案其實很簡單,多年來,安檢只做表面功夫、漏洞太多了。

檢察官昨天偵結全案,起訴一名貪污五千元的公務員及業者,外界又是一聲長嘆,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查不到公務員,業者十多年來天花板用泡棉,業者見利忘義,為了省錢不願意換,可以理解,為何多次安檢,公務員視而不見,難道都沒有責任嗎﹖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指出,公務員安檢沒有看到泡棉,他們找不到任何刑責,張尚義被起訴是因為他拿錢,安檢只要書面上都做到了,公務員很難有刑責。

安檢時,都發局、經發局、警察局、衛生局、消防局各司其職,檢查各局專業項目,業者使用易燃建材,卻沒有單位負責檢查,都不在檢查項目內,令外界質疑這種安檢只是「行禮如儀」、「找業者麻煩」、「讓民代關說」、「讓消防業者有錢賺」等副作用,看不到有正面效果。

安檢官員、器材業者、安檢業者早就是「利益共同體」,找民代等有力人士,安檢一定過關,若不找關係沒有通關密語,往往折騰半年還過不了,花大錢修改、增設消防設備還是過不了,如此安檢亂象、漏洞不解決,永遠會有胡志強的疑問!阿拉慘劇更不會是最後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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