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應低於100小時 六輕燃燒塔用整年
六輕廠區有四十四支廢氣燃燒塔,這個外觀如同高塔的設備,是為了處理緊急狀況產生廢氣所設計。(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六輕廠區有四十四支廢氣燃燒塔,這個外觀如同高塔的設備,是為了處理緊急狀況產生廢氣所設計,根據環保署公告標準,燃燒塔一年使用時間應低於一百小時,六輕卻把燃燒塔當成一般處理設施使用,全年操作時間高達八千多個小時,幾乎全年無休,離譜至極,但因官方查核不易,如同「合法的暗管」。
緊急時刻才能用 如今變常態
石化廠製程中,若是產生的氣體壓力太大,可能有外洩或者爆炸之虞,工程師會緊急將氣體引入燃燒塔用大火燒掉後再將氣體排出,雖然大火將氣體毒性破壞大半,但燃燒塔處理效能並不是百分之百,仍有揮發性氣體VOC可能外洩,官方又查核不易,所以限用於緊急狀態。
但根據六輕總體評鑑小組公布資料,六輕四十四支廢氣燃燒塔,竟有三十五支每年使用時間超過一百小時,其中台化廠發現四座燃燒塔全年使用時間超過八千小時,有一座更是全年操作時間為八千七百六十個小時,足足運作三百六十五天,從早到晚,全年無休,如同便利商店。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這件事再度證明台塑是黑心企業,只為省一點成本,竟把處理異常排放氣體的設備,常態性使用;成大環工系教授吳義林表示,台塑這方面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
台塑︰其他石化廠也這樣做
台塑副理吳宗進表示,目前環保法規只規範燃燒塔在緊急情況下,一年使用應該低於一百小時,但正常狀態並無規範,處模糊地帶,其他石化廠也都是這樣做,不是只有台塑而已。環保署也從未開單,未來環保署若立法規範,台塑會遵守新的規定。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常態產生的廢氣應該循處理設施,經由排放或回收管道處理,燃燒塔設計用於緊急狀態,由於燃燒塔很高,稽查不易,曾有不肖業者趁機偷排有毒氣體。
謝燕儒表示,化工專業人士都知道非緊急狀態不應使用燃燒塔,因為跟設計目的不符,現在研擬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將明確規定非緊急狀態不得使用,違者依照空污法第二十條,違反排放標準,處以十萬至一百萬元罰款,如果情節重大,命其停工。
-
《TAIPEI TIMES》 US House passes military aid for Taiwan
-
《TAIPEI TIMES》 Incidents involving elderly drivers are increasing yearly
-
《TAIPEI TIMES》 China remarks at OAS distort Taiwan’s status: MOFA
-
《TAIPEI TIMES》 Body safety topic suitable for younger children: poll
-
《TAIPEI TIMES》 CPBL’s Guardians use first pick on Yu Chang
-
《TAIPEI TIMES》 Keelung mayor recall hits threshold
-
《TAIPEI TIMES》 Taiwan, Thailand sign bilateral investment agreement
-
《TAIPEI TIMES》 China-friendly countries risky to visit: academic
焦點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