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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園教英語鬆綁 學者肯定方向

2018/09/29 06:00

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教育部研議,鬆綁幼兒園不得教英語的規定。圖為幼兒園學童體驗英文字卡遊戲。(記者劉信德攝)

英語教學若向下延伸 「重點在長期持續的學習」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該不該將國小學英語向下延伸到幼兒園?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教授陳超明表示,推動雙語的理念很好,但如果要實施,十二年國教語文領域課綱必須要重新規劃,貿然開放幼兒學英文或是小學一年級教英文,恐怕會造成家長恐慌,讓更多家長把小孩送去英文補習班。

一直致力推動英文有效教學的陳超明表示,學習母語關鍵期約在六、七歲,但英語不是母語,語言學習也不是只有發音,早學不一定有效,但立法禁止幼兒園教英文或學英文,是非常可笑的政策。

陳超明直指,英文什麼時候學都可以,重點在於要「長期持續的學習」,目前小學英文課一週才一節或二節,學生上完課就忘了,生活環境也很少接觸或使用英文,這樣教英文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要怎麼學英語?陳超明表示,透過繪本、卡通影片、兒歌等媒材,讓孩子在有趣的過程中,「不小心把英文學會」,如果要學生背誦英文學習,孩子一定會放棄。

陳超明直言,全台灣的私立幼兒園都偷跑教英文,公立幼兒園也有家長集資、下課後找老師上英文,幼兒園業者也說,不教英文就招不到學生;其實政府禁止幼兒學英文是很荒謬的事,教育選擇權要還給家長,不要立法禁止。

陳超明建議,政府可用正面態度推動,但也要跟家長宣導「提早學英文未必有用」,英文要成為第二官方語言,十二年國教英語課綱要大改、英文學習語言時數要增加,例如小五和小六每天都應該至少有一節英文課,若各種制度配套未到位,恐怕只是喊口號而已。

別讓父母的口袋決定孩子的腦袋

中山大學教授顏慶祥也支持鬆綁幼兒園學習英語的規定,但他強調,要在幼兒園實施英語教育須注意城鄉差距,讓台灣所有小朋友在英語的學習上,不因家庭社經的不同而有落差,別讓「父母的口袋決定孩子的腦袋」。

顏慶祥說,目前國小的英語課程是從三年級開始,鬆綁學前教育法規之後,應把英語課程向下延伸到小學一年級。師資品質也是英語學習的關鍵因素,如果延伸到小一或幼兒園,師資恐更嚴重缺乏,必須要有相關配套措施,政策推動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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