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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話題》名人酒駕案例頻傳 緩起訴罰金 有神秘公式

2018/06/25 06:00

酒駕緩起訴罰金據傳有個神秘公式,參考基準除酒測值高低之外,開什麼樣的車、收入多寡,也是影響罰金數目的變數。圖為藝人陳喬恩年初涉酒駕,被裁罰罰金獲緩起訴。(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名人酒駕案例層出不窮,今年初至今,就接連發生藝人陳喬恩、邵昕,以及前SBL球星洪康喬等人,涉酒駕被法辦案例,所幸都沒肇事,陳喬恩、洪康喬已分別繳罰金而獲緩起訴;據悉,緩起訴罰金有個神秘公式,參考基準除民眾所知的酒測值高低而有「行情價」之外,開什麼樣的車、收入多寡,也是影響罰金數目的變數。

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重言表示,面對酒駕犯,檢察官若決定給予緩起訴,會參照緩起訴罰金表做為參考,包括酒測值、駕駛車輛大小、是否初犯、有無肇事等都會列為考量,但參考表只是列出「行情價」,並無強制力,面對經濟狀況較優渥的酒駕犯,檢方為給予警惕,通常就會要求繳交較高額的罰金。

除酒測值高低

駕駛車輛、收入也列考量

依法務部訂頒「檢察機關辦理緩起訴處分作業要點」規定,檢方偵辦酒駕案件時,如認定被告符合緩起訴資格,可命被告支付一定金額之罰金。至於究竟該罰多少?如酒駕未肇事,初步可依酒測值高低、駕駛車輛的大小,有5級參考標準。

第一級處罰最輕,酒測值0.25至0.55者,依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等3類,罰1萬5000元至3萬元。第二級0.55至0.75,罰2萬至4萬5000元。第三級0.75至0.9,罰4萬至6萬5000元。第四級0.9至1.1,罰6萬至8萬5000元。第五級1.1以上,罰8萬至10萬5000元。

陳重言指出,面對酒駕初犯且未肇事、態度良好的被告,檢方較願意給予緩起訴,相較於被起訴、判刑後,所須面臨的罰金刑,繳交緩起訴處分金絕對比較划算,但緩起訴期間通常為1至2年不等,偶有不想讓案子一直掛在身上的被告,會希望檢方直接起訴,由法院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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