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兼職 被具名檢舉31項// 教長批管中閔不誠實面對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具名檢舉赴中兼職兼課案達31項,教育部長潘文忠抨擊管中閔一直不肯勇敢誠實面對疑慮。(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林曉雲、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赴中國的大學兼職疑案不斷冒出,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管中閔被具名檢舉赴中兼職兼課案達卅一項,教部必須要釐清,這是教育部對社會的責任所在,高分貝抨擊管中閔一直不肯勇敢誠實面對疑慮,他並首度公開表示,若查明管中閔有違法,教部將不予聘任。
若查明管違法 教部將不聘任
潘文忠表示,從三月十六日起,各界對於管中閔赴中國的大學兼職提出卅一項的疑慮,包括擔任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實質性兼職教師、學分評分委員等等,質疑者也提出課程表等具體證據予以佐證。管中閔身為當事者,又是公眾人物,本應要為自己的權益向社會各界說明,這是權利也是義務,但管中閔卻一直不出面說明。台大師生希望未來校長能說清楚,教育部也希望此事儘快告一段落,讓台大校務得以推展。
出面說明 管的權利也是義務
潘文忠怒指管中閔是否有在中國的大學兼職,「如果一定要中國國台辦來證明,這是天大的笑話!」強調管中閔是要當台灣大學的校長,不是要當中國的大學校長,管被中國的大學掛名,一直不出面說明,這不是要當大學校長應有的規格。
立委黃國書質詢表示,如果教育部查明清楚管中閔教授違法,教育部是不是會不予聘用?教育部長潘文忠首度表態,答詢時肯定表示:「是!不會聘用。」他並進一步說明,教育部希望這些爭議能釐清,做適法性監督,整件事都是從事實面處理,不是誰做政治上的決定。
籲管拿出大學校長應有的擔當
潘文忠指出,教育部是大學主管機關,依大學法具聘任權責,中華民國法律明文禁止國立大學教授赴中兼職,「為什麼管中閔沒有責任向社會說明?」教育部未卡管,但管中閔一直不肯勇敢誠實面對疑慮,每次教育部發文台大要釐清,就被說又發下一道金牌,管中閔的擔當誠信應該要擺出來,社會和台大師生有很多疑慮。如果管中閔違法,教育部就不會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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