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掛競選廣告物 未改善開罰
選舉還未正式起跑,但已有不少競選旗幟、看板「偷跑」。(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年底九合一選舉只剩一個多月就要投票,街頭可見候選人懸掛的競選旗幟或布條,但與往年相比數量少很多,雲林縣環保局表示,依規定競選廣告物只能在投票前卅天才能在指定地點懸掛,「偷跑」懸掛或占用路燈懸掛也是違規,目前累計裁處七件。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依據《雲林縣懸掛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各候選人在投票前卅天,免經申請,得在縣府公告指定地點懸掛競選旗幟或布條,今年三月及九月已函請縣選舉委員會告知各候選人及政黨必須遵守相關規定,目前街頭還是充斥各種競選廣告,其中斗六、北港、土庫等地已接獲五件民眾陳情,已由清潔隊派員拆除;另警方查獲二名行為人違規屬實,經函送環保局後,已分別裁罰一千兩百元。
環保局說,未來會持續請各鄉鎮市公所派遣清潔隊加強巡查及拆除,或由警方針對違規行為人開單,依《廢棄物清理法》按次處以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罰鍰,民眾則可透過環保局網站逕行舉報。
選舉還未正式起跑,但已有不少競選旗幟、看板「偷跑」。(記者詹士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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