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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要怎麼讓你「下地獄」!男被前女友控恐嚇不起訴

2017/12/12 12:10

李男偷拍、恐嚇前女友,前者獲緩起訴,後者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0歲李姓男子與菲律賓籍的羅姓女子原為男女朋友,兩人於今年5、6月間分手,羅女發現李男曾趁兩人發生關係時偷拍她裸照,又傳簡訊「妳和妳家人都會下地獄」,她報案控告李男涉嫌妨害秘密、恐嚇,妨害秘密部分因李男坦承犯行、表達悔悟,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恐嚇部分由於李男僅說「下地獄」,但沒有具體表明會對羅女做出什麼樣的侵害行為,偵結予以不起訴。

羅女指控,李男偷拍的時間是在2016年11月間到今年2月間,兩人在桃園市蘆竹區房間發生性關係時,李男將機車用行車紀錄器藏在房間某處,偷拍她的裸體畫面及私人活動,後來兩人分手李男卻不放手,不停騷擾還傳「下地獄」簡訊給她,她擔心人身安全因此決定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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