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香港國歌法示威 被嗆槍斃你
香港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場外支持立法的親中團體成員(左),對著同時間在場抗議立法的泛民主派組織成員(右)叫罵。(法新社)
侵蝕自由 重一國更甚兩制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香港政府廿三日將「國歌條例草案」送交立法會審議,內容包括侮辱中國國歌者最高可處三年徒刑及罰款五萬港幣,泛民主派政黨和組織,以及支持立法的親中派團體,在立法會內外同場示威,雙方數度對罵,「保衛」成員甚至高分貝向泛民群眾嗆聲「槍斃你」!《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指出,中國逐步侵蝕香港的自由,印證北京當局重視「一國」更甚於「兩制」,「統一」對台灣人愈沒有吸引力;「香港的國歌法,是對台灣未來可能發生之事的警告」。
在立法會內,多位泛民派議員在條例草案首讀前高呼「反對國歌法,捍衛表達自由」口號,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警告,若不停止將予以驅逐。泛民派在立法會並無足夠票數阻止國歌條例,港府預計幾個月內就會正式頒布立法。公民黨、民主黨、工黨、香港眾志、香港音樂導師工會等政黨及團體成員,也在立法會外抗議,高呼「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等口號,並拿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肖像,諷刺聶為「無耳局長」,不願傾聽民意。
泛民抗議 親中人士辱畜生
同時,親中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成員也在立法會外呼籲儘快完成立法,並利用擴音器向泛民群眾叫罵「 畜生」、「槍斃你」,激化雙方對峙情緒。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質問「香港保衛」成員,「你們自稱愛國,那國歌第一句是什麼?」對方回嗆︰「你們都是一群漢奸走狗!」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也遭對方罵︰「中國人都不認!走狗!」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二○一七年底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負責本地立法、實施。草案明訂公開、刻意不尊重國歌者,可處三年徒刑及最高五萬港幣罰款,中小學也必須教授國歌法,奏唱國歌場合包括特首、法官和議員等公職人員宣誓儀式。
這次是國歌法 下次會是?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民主黨議員許智峯批評,草案對不尊重國歌的定義模糊,製造白色恐怖,且調查起訴期限長達兩年半,是政治打壓。眾志批評國歌法箝制表達意見的權利,讓香港成為人人都得向政權表忠的城市,等同鼓勵思想警察,要求港府撤回草案。三十六歲的香港中學教師賽門‧孔(Simon Hung)表示,「若我們讓政府通過法律指示教師教些什麼,這次是國歌法,下次或許會是別的。」音樂導師工會擔心,彈錯音會不會誤觸法網?師生會不會互相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