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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法院批准 拘捕前總統李明博

南韓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今(22)日晚間批准檢方提請的逮捕令,決定拘捕前總統李明博。(美聯社)

南韓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今(22)日晚間批准檢方提請的逮捕令,決定拘捕前總統李明博。(美聯社)

2018/03/22 22: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今(22)日晚間批准檢方提請的逮捕令,決定拘捕前總統李明博。

《韓聯社》報導,現年76歲的李明博因涉嫌受賄逾110億韓元(約3億新台幣),日前被檢方傳喚接受長達21小時的訊問調查。檢方19日提請法院批准拘捕李明博,因李不願出席逮捕必要性審查,法院今日直接通過書面審查決定是否對其進行批捕。

李明博涉嫌在任內,從國家情報機構、企業和其他方面收受賄賂約110億韓元,他也被指控貪汙和濫權,涉嫌通過由其實際控制的DAS公司逃稅數十億韓元,侵吞350億韓元(約9.5億新台幣),但他只承認從國家情報院受賄10萬美元等小部分事實。

檢方認為李明博否認大多指控,以有拉攏串供或毀滅證據之虞申請逮捕令,法院今日晚間批准。李明博至少面臨12項指控,如果被判有罪,恐面臨長達45年監禁。

李明博於2008年至2013年擔任總統,是繼全斗煥、盧泰愚、盧武鉉和朴槿惠後,第5位遭檢方調查的南韓前總統,也是繼全斗煥、盧泰愚和朴槿惠後,第4位被捕的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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