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 逐筆交易-多個成交價

2018/09/24 06:00

集合競價圖表

記者陳永吉/專題報導

逐筆交易撮合圖表

台股盤中逐筆交易,即將在後年上路,這跟目前的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有相當的不同,因此有必要先透過範例了解當中差異,為即將到來的新制預作準備。

集合與逐筆交易差異彙總圖表

目前交易方式是集合競價,每一檔個股、每5秒撮合一次。至於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則是採行「滿足最大成交量成交,高於決定價格之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整體而言,逐筆交易的交易效率及資訊透明度將比集合競價好,且一筆委託成交價格不一定僅有一個價格,價格較具連續性,比集合競價的波動要小,且有多種委託單種類,也勝過集合競價的限價單。

集合競價

舉一個實例來說,如果一檔個股,盤中最新的成交價是100元,接下來的5秒內,交易所電腦會統計這檔個股的漲停價110元到跌停價90元內,每個檔次的委買委賣張數。

假設這檔個股此時100元委賣有10張、101元有20張、102元有30張、103元有40張,所以在103元以下合計共有100張(40+30+20+10=100)委託賣單,在102元以下則有60張賣單、101元以下則有30張賣單。

而同時,想要買進的投資人,分別在97元掛買30張、98元掛買20張、99元掛買10張,以及102元掛買50張,所以此時在97元以上掛買的張數共有110張(50+30+20+10=110)、98元以上的有80張、99元以上的有60張,以及102元的50張。

接下來證交所電腦就會在買、賣方的累積委託張數中,找到一個可以成交張數最多的價位,就是所謂的「滿足最大成交量成交」;以此例來說,委賣的價格都在100元以上,而委買僅在102元有50張是高於100元,等於買賣雙方在102元才能出現最大成交量(累積委買50張、累積委賣60張,可成交50張),因此在5秒過後,新的成交價是102元,此時低於102元以下的委賣30張可成交,102元的委賣30張,只能成交20張,剩下10張留待下一個5秒繼續撮合。

逐筆交易撮合

但若改成逐筆交易方式,就是隨到隨撮,同一個範例,如果委買委賣的情況相同(不含102元的50張委買),則當投資人在102元輸入了50張委買張數,會先成交10張在100元、20張在101元,另外20張在102元,會有3筆成交價,相較於集合競價只有一筆102元成交價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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