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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文化部打腫臉充胖子 藝術銀行虛有其表

2014/11/18 06:00

文化部設置藝術銀行,原意盼能推銷台灣創作者,但實施後績效不佳。(資料照)

〔記者楊明怡、楊媛婷/台北報導〕立委鄭麗君日前質疑文化部「藝術銀行」辦理成效,表示無論以作品件數或租金檢視,民間承租績效幾乎等於「交通部一個機場」,批評「藝術銀行可笑的績效」來自交通部「幫忙」。

「藝術銀行」去年3月上路,概念為文化部編列預算,藉公開徵件方式購入國內藝術家作品,再鼓勵政府單位、民間企業、法人團體承租作品於各類公共空間展出,並以租金投入營運。

據鄭麗君提供資料,藝術銀行今年共完成27案、386件藝術品租賃,租金收入94萬6000多元,其中政府部門占18案、339件、83萬6000多元,占總案件3分之2、總件數87%、收入88%。

進一步檢視租賃政府機關組成,發現交通部及所屬在18案中占9案、238件、50萬7000多元,比例約50%、70%、60%,光是桃園國際機場一案52件10萬3000多元,就超過所有民間單位承租作品件數,約等於所有來自民間單位的租金。

鄭麗君痛批,這種行為是「拿A公帑補B公帑」,認為在民間單位迴響太低的情況下,藝術銀行已失去原本建置的效果,也欠缺實行計畫,「說穿了是交通部幫文化部一個大忙,建立藝術銀行可笑的績效。」

對鄭麗君的質疑,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書豹表示,藝術銀行民間承租績效正逐漸成長,因為民間單位場地通常較小,同仁一個案子一個案子的開發,「就算對方只租一件,也要服務他,做整套的流程」,若以案件數檢視,今年民間承租比例占3分之1。

藝術銀行明年編列預算6972萬,歸類在文化部「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科目下,該科目目前凍結5000萬元,須待文化部專案報告始得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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