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副刊】張亦絢/推理小說好吃嗎? - 上
圖◎阿尼默
◎張亦絢 圖◎阿尼默
如果不是為了讓凶手在餐飲中下毒,推理小說有何必要──要一再提起食物?
也許完全在某些讀者的意料之外:食物在推理小說中,並不一定被用來進行謀殺。小說中充斥著不能致人於死的食物,它們無辜又無害,難道功能只是──讓讀者的肚子咕咕叫?
低分過關的食物對待
「要為警察準備食物嗎?」──《私家病人》中,度假型莊園醫院(我們可能比較難理解莊園一詞在英國社會中的階級意涵,大宅一詞也許可以做為補充)中的廚師困惑地問他們的管家。這是個實際的問題,也呼應小說對社會階級的批判性刻畫。警察可是官可是民,階級屬性是曖昧的。
羅賓.波伊頓這個角色,經常可以觸動這方面的敏感神經:他的階級地位也不明確。這令他與其他人都尷尬。而這是透過吃東西一事反映出來的。不像女記者朗妲以其經濟能力,可以買得「莊園階級的待遇」,羅賓的階級屬性按他的理解力,只能倚賴遺囑的內容:如果他在祖父的遺囑中有份,他多多少少,可以跟任職於莊園中的表兄弟姊妹平起平坐;如果他被剔除於遺囑之外,他從母親那裡繼承了被逐出家門的貶抑身分,使他到了莊園,也不得其門而入,他住在給訪客住的周邊小木屋(玫瑰小屋),一個對莊園可望卻不可及的所在──除了抱怨租金有點貴,他也抱怨那「連吃的東西都沒有」。他描述莊園給朗妲聽時,說「聽說餐飲很棒,只不過從來沒有人邀請我去吃一頓。」等到因為謀殺案,他與莊園所有權者醫生碰到面,醫生問他「吃過午飯了嗎?」,並說廚師夫婦可以幫他準備吃的──羅賓的失態與失控,是我記憶中推理小說描述中,最為慘傷的一段。「當然還沒。我住玫瑰小屋的時候,你們哪一次供過餐了?誰要你們該死的食物,別想給我施捨!」(頁142)──原來他並沒有那麼在乎食物。或者說,羅賓在乎食物象徵的種種(免於飢餓、被接受的安全感、與人連結的感情需求)到了極端神經質的程度──本可以用「吃過沒吃過」回答的Yes or No問題,引發了他情緒上的山洪爆發。整部小說沒有一句說到羅賓小時候餓過。但如果他七歲喪母,父親也未負起養家的責任,做為孤兒的實質感受,最可能,就是半饑半飽的痛苦。
羅賓的忿忿不平太誇張了嗎?但是莊園裡的生活,為了食物而組織的架勢,確實不同凡響。廚師夫婦來應徵時,只是用來招待他們的茶點就包括「一盤三明治、附奶油與果醬的司康餅與水果蛋糕」。這或許比推理小說中,某些偵探們的正餐,都來得豐富了。史卡德酒癮很大,但似乎胃口不好。卜洛克為偵探史卡德寫過最複雜的菜名,恐怕就是中國餐廳裡的「豬肉蔬菜炒飯」了。其餘千篇一律的三明治偶爾點綴熱狗。三明治是什麼三明治?出現過燻牛肉口味。有醃黃瓜或番茄切片夾在裡面嗎?
同樣以低分過關姿態,對待食物的蘇.葛拉芙頓,處理起三明治,可就繁複多了。但是鐵三角中的女偵探負有顛覆性別角色的任務,很少會在書中以賢妻良母之姿下廚。那麼食物怎麼冒出來?「不知何故,在我的工作中,似乎會花上很多時間在一旁看男人製作三明治。」葛拉芙頓筆下的金絲.梅芳調查案件時,被調查的人似乎都會肚子餓,而餓肚子的男人會一邊說話一邊走到廚房去做三明治。他們的廚藝往往比梅芳高明,而梅芳也不太女性化地要求來一份吃吃。她會動口不動手,滿口稱讚,恰似傳統男性扮演的角色。「當肉在鍋裡煎之時,他將厚厚的美乃滋擠到一片麵包上,另一片則放上芥末醬。」──用吐司與波隆納香腸做成的三明治,真要與史卡德的相比,除了前者明寫出的高油高脂,在內容物上,兩者也許都是不相上下的簡單。但葛拉夫頓三明治顯然是熱騰騰的──史卡德的餅乾,似乎都還比他的三明治來得有滋味。我們知道他去戒酒聚會吃的餅乾,有時是燕麥口味,有時是巧克力──至於三明治的滋味,史卡德既不誇讚,也不抱怨。
史卡德的三明治似乎是形而上的──如果不說無臭無味。他對食物沒有深愛,除了酒之外。本身是嚴重酗酒者的莒哈絲,認為酗酒是靈性的問題,愈是追求精神生活,愈有可能酗酒。她說,普羅階級比中產階級更有靈性,所以酗酒狀況更嚴重。
真正優雅的食物法則
雖然許多推理小說中的偵探都說他們草草打發一餐,但就算草草,也還是有很多種草草。史卡德住在旅館,想必沒有廚房。金絲梅芳住在車庫改建的房子,前男友來拜訪她時,往往會負起為她填滿冰箱的任務。她的房東從前是個麵包師傅,時不時會做吃的送到她家。梅芳有個匈牙利好友(?)蘿西開餐廳──她倆主要的交流,似乎就是蘿西為梅芳決定吃什麼,而且不容她反抗──這應該會令許多人想起母女關係中的對抗與施受。奇妙的是,經常反抗溫情的梅芳,卻喜歡配合蘿西的蠻橫。「我有道菜非常適合妳。是豬肝片加香腸與大蒜醃瓜,再和培根一起煮。另外,我會幫妳做蘋果皺葉甘蘭沙拉加香脆的小麵包。」蘿西報出的菜單,念起來滿像咒語。我對匈牙利美食並無不敬──但我不知道這些作料在現實中是否行得通。然而如同辦家家酒似天馬行空的菜式,往往無端更引發我的食欲。
派瑞斯基的女偵探華莎斯基會「用前一夜吃剩的雞肉做三明治」、「用洋蔥和菠菜泥做一個餡餅」(令我心中滿溢讚賞與崇拜之情),也會「將豆腐放進鍋子和菠菜、蘑菇煸炒,和手槍一起端到客廳」。──華莎斯基認為健康食品就是豆腐與菜蔬。她外食,但也是個自煮派。這裡可能包含有意無意的教育功能與階級認同──高檔精品與高檔美食的炫富功能,可能導致受薪與工人階級非理性的消費渴望,它其實是壓迫的手段,或就是壓迫。真正優雅的食物法則,應該是實際、能增進弱勢族群對自己生活的掌控,而非相反。曾聽過以類似概念,增進兒童權益的說法。提倡教導少男少女簡易美食烹飪,不是因應未來在家庭中的家政分配,而是使少男少女,此時此刻就能獨立與自理。自己的晚餐自己煮,掌廚是掌權,也是掌平等。
意識型態的衝突,當然也會在進餐時加劇。在自命溫拿的前夫面前,與魯蛇情同姊妹兄弟的華莎斯基大啖高膽固醇食物,果然引發養尊處優的前夫鄙視反應。前夫問餐廳有沒有新鮮水果?他點菜時這樣說的:「我要草莓配優格,還有什錦果麥,脫脂牛奶配麥片」,令女服務生頗上火氣。華莎斯基還交代了,餐廳從前並不供應這種餐點,是因為「他這種人」搬到了這一區,才做了改變。──講求養生,但時髦被看成刻意的階級傲慢,是矯情,也是自命不凡。在派瑞斯基的邏輯裡,健康很重要,但階級認同與團結,似乎又在健康之上。
這套有上流派頭的早餐,我第一次吃到,卻是在德國的青年旅館,或許草莓的位子給了其他水果。青年旅館的早餐一向是平民風,如果沒有推理小說的上下文,光看餐點內容,不見得看得出餐點的文化階級意涵。德國的什錦果麥令我印象深刻,好吃好弄,泡在牛奶裡吃。吃果麥是奢華嗎?我算過。一包果麥如果吃廿回,一碗單價大概十五到廿元。假如是到早餐店買三明治,只比價,果麥未必較有身價。最圖的是它包山包海,澱粉、蛋白質、水果與纖維質都到齊。比麥片類有嚼勁,又不像麵包類得注意新鮮,有些早上容易嘴淡又沒胃口,果麥就會是我的好朋友──喜歡果麥甚於穀片的原因是,果麥的甜來自果乾,不像穀片有時是全面性的糖。果麥有種介於成人(不甜)與兒童(泡牛奶)間的氣質,它的奢華形象與它的外地性或罕見性或許比較有關,而不見得因為它本身價位。
傲人早餐菜單中的草莓,可能比其他項目來得關鍵。我記憶中有一段找不到出處的描述,美國的偵探在吃到草莓時,會有一份警覺,因為在某個年代,草莓是空運到美國的,偵探吃到草莓,馬上會推理當事人花錢大手大腳,因而考慮起虧空等財務糾紛或債務可能是犯罪動機。食物的形象,會因時因地改變,除了少數文化研究者或歷史學家,這份日常記憶比我們想像的容易流失。當阿嘉莎.克莉斯蒂寫一部背景在埃及古代的小說時,她特別去請教專家的問題就是,那個時代的人,他們吃什麼?雖然推理小說是個有名的類型,擁有一批熱心嚴肅的讀者,會去信小說家,糾正各種細節的錯誤,但是除了滿足有寫實癖的讀者外,克莉斯蒂的考究,應該還告訴我們另一件事。那就是,在跨時代或跨文化的環境裡,有關食物的知識,並不容易憑空捏造。尤其在更遙遠的過去,貿易與交通的區域局限仍存在,推理小說家在餐桌上犯的錯誤,一旦被追查,錯誤可能顯得很誇張。
「請跟廚師說我要清燉肉湯、扇貝佐防風草泥、菠菜加女爵芋泥,最後再上檸檬冰糕,另外還要一杯冰涼的白酒……」這個點菜儀式出自在醫療體系中有實際經驗的P.D詹姆絲,這是先前小孤兒羅賓久仰,但到小說結束都看不到一眼的菜單。不同於美國鐵三角寫到食物時,多少指向生活的樂趣,詹姆斯寫點菜,帶有階級內奸的性質。──就是洩漏讓讀者知道,高檔餐飲並沒有多神祕。羅賓的合夥人這樣描述他和羅賓的生意:「開班傳授不想每次招待上司或帶女友到高級餐吃飯都會出糗的新富階級或野心家一些社交禮儀,這是羅賓的主意。」
本格派到幾乎從不寫一個好笑句子的詹姆絲,在這時,如哈雷彗星拜訪地球般地給了我們她難得一見的幽默感:
英印(印度)混血的巡佐班頓問道:「我以為有錢人不會在意這些,他們不是都自創規則?」
班頓看起來像個印度人,我們從羅賓對他的言語攻擊中得知的。詹姆絲時不時帶到這個議題,那就是種族歧視固然在英國受到批評與改正,但是從階級的角度,有一群緊抱傳統價值的英國白人,從勞工階級融入中產階級,「從來沒有哪個具備社會關懷的營利事業或心理機構,從匱乏或貧窮的角度,分析或免除他們的不如人感。」了解這個問題的朗妲,也不打算在記者生涯中撥出心力給這個群體,十六歲就開始端盤子的朗妲,最想要的就是擺脫她的原生族群。(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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