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終於跟上日韓! 中職大聯盟 「入札制元年」啟動

2019/03/09 06:00

中職會長吳志揚(左)與大聯盟國際事業部資深副總裁史莫昨簽署球員轉隊協定。(記者羅志朋攝)

雙方昨簽署轉隊協定

〔記者羅志朋/台北報導〕中職昨與大聯盟簽署球員轉隊協定(posting system),未來中職球員可循此管道追尋「美夢」,大聯盟國際事業部資深副總裁史莫強調,這份協定與美職對日職、韓職新版入札制度是一樣的。

台美職球員轉隊協定程序為︰中職球員在一軍資歷滿3年,美職球團有意簽下該球員,應先透過大聯盟辦公室向中職聯盟提出身分照會,確認球員合約狀態並查核相關資料,申請轉隊時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2月5日,確認無誤後,大聯盟辦公室就會公告,公告隔天上午8點至第30天的下午5點為止,為談約時間。

若美職球團與轉隊球員達成協議,簽約時須支付該球員母隊轉隊費(日職稱入札金);若簽小聯盟合約,轉隊費為簽約金的25%,若簽大聯盟合約,則依簽約金比例決定轉隊費金額,該球員有權決定去哪一隊,並非取決於轉隊費高低。

協定內容比照日韓職

史莫表示,簽署這項協定是必要的,讓中職球員有管道可到美國打球、追尋夢想;該協定與美職對日職、韓職的入札制度相同,代表大聯盟對中職球員技術高度重視,希望未來能與中職長期合作。

中職會長吳志揚透露,去年有中職球團向聯盟反映,美職球隊有意網羅旗下選手,之後開啟協商,如今敲定,這份協定簽署後,對聯盟、球團和球員都更有保障。

統一獅終結者陳韻文去年季後行使旅外自由球員權利,當時也傳出費城人等美職球隊對他有興趣。(資料照)

不讓陳韻文事件重演

統一獅陳韻文去年季後和王柏融一樣行使旅外自由球員權利,就傳出美職費城人對他有興趣,但因當時中職無相關入札制度而作罷。至於成功赴日加盟火腿的王柏融,據悉當時也有美職球隊對他有意。

吳志揚強調,台灣球員可選擇先打中職,經磨練成長,在家鄉發光發熱,讓美職各球團看到其表現;只要打得好,自然有球隊有網羅意願,就能透過此協定進行,不必高中畢業就從小聯盟辛苦地打起,提供選手另一個挑戰大聯盟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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