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槍 警察下單
警方打開包裹發現裡面有空氣長槍1把、瞄準鏡1支、CO2鋼瓶10支、鋼珠1包、玻璃彈1包、短槍管1支。(記者何宗翰攝)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無業的42歲蔡男缺錢花用,竟以「可打穿鋼板」的廣告文案,大剌剌在拍賣網站販售空氣長槍,警方嚇一大跳,馬上「下單」買槍,取貨後測試,鋼珠果然貫穿鋁板,懷疑具殺傷力,遂依槍砲罪約談蔡嫌到案,蔡被法辦後懊惱,「沒想到槍枝賣給警方,怎麼這麼笨!」
蔡男6月30日在新北市新莊住處,透過拍賣網站刊登賣槍訊息,並標榜「出速大,可打穿鋼板,強強滾」吸引買家。
烏日警分局偵查隊員警7月1日上網巡邏發現,認為罕有人敢在網路公然賣槍,還誇稱可打穿鋼板,不只是太囂張,簡直是半信半疑,但仍下訂單,談好1萬元價錢,以「郵寄包裹、貨到付款」交易,收貨地點則寫上偵查隊的地址。
偵查隊3日接獲包裹,內有空氣長槍1把、瞄準鏡1支、CO2鋼瓶10支、鋼珠1包、玻璃彈1包、短槍管1支等,警方使用動能檢測箱,將長槍填塞鋼珠後,射擊厚度0.55mm的鋁製監測板,結果鋼珠貫穿鋁板,顯示動能在16焦耳以上,並研判有超過20焦耳的殺傷力門檻,應具殺傷力,送刑事警察局進一步檢測,同時約談蔡嫌。
稱友放10年 缺錢才賣
蔡男供稱,這批槍械是10年前朋友寄放,朋友後來失聯,他近日缺錢,才上網變賣應急。
警方表示,槍砲條例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的各式槍砲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拍賣網站有人販賣空氣長槍,還註明「可打穿鋼板」。(記者何宗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