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為44死囚提釋憲
2010/03/30 06:00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赴高等法院,以去年立院通過兩公約禁止恣意剝奪生命權、和死刑犯於第三審也應全程享有律師辯護權等兩個理由,替全部44名死刑犯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書,其中鍾德樹已是第四度釋憲。
前台北地院審判長、律師陳博文認為,死刑確定判決,法務部就應依法執行,其頒定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是行政命令,以此規定對釋憲死刑犯不執行有斟酌餘地,且釋憲案有法定要件,廢死聯盟提出釋憲應是宣示廢除死刑理念,若與釋憲要件不符,還是會被大法官駁回;法務部昨未對釋憲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