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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綠燈下沒劃停止線 誤闖挨罰

淡水捷運站前的中山路重新鋪設柏油,號誌燈下方未劃設停止線,造成駕駛人誤判,圖中紅燈情況下,左側婦人穿越車道,機車騎士繼續向前騎。(記者黃其豪攝)

淡水捷運站前的中山路重新鋪設柏油,號誌燈下方未劃設停止線,造成駕駛人誤判,圖中紅燈情況下,左側婦人穿越車道,機車騎士繼續向前騎。(記者黃其豪攝)

2007/08/28 06:00

民眾批像交通陷阱

〔記者黃其豪/淡水報導〕台北縣林姓女騎士爆料,廿五日下午在捷運淡水站附近,因號誌燈下方沒劃標線,騎到下個路口卻被警方攔下開單告發,猶如「交通陷阱」。警方指出,因交通工程未盡完善,導致駕駛人誤判,可檢具相關資料向監理機關申訴。

林女說,廿五日下午二點五十分,騎機車經淡水中山路、中正路口,看到上方號誌燈是紅燈,但地上未劃設停止線或斑馬線,以為燈號是提醒下個路口是紅燈,請駕駛人減速慢行,於是減速騎到下個路口,卻在清水街口被淡水警分局警員攔下。

警員聽完林女說法後表示,號誌可能是新設,所以還沒劃標線。林女則認為,若應劃未劃,警方就不該取締,宜以勸導或交通指揮,等有標線再取締,況且汐止新台五線幾處轉彎道都設有前後兩組號誌燈的類似情況。

警員雖未以闖紅燈開一千八百元的罰單,但仍開了一張未依燈號行駛罰六百元的紅單,林女向警政署反映,署方建議她向監理機關申訴。上班族的林女考量請假申訴,損失不只六百元,尚未決定申訴與否,但無法接受這種不合理的罰單。

淡水警方建議申訴

淡水警分局交通組表示,中正東路、中山路上週重鋪柏油,中正東路四十二巷口、學府路口、中正路口、清水街口、原德路口均未劃設停止線,確實易造成駕駛人誤判,林女若要申訴,可檢附該路口照片、申訴書、罰單影本,寄到應到案的蘆洲監理站申訴。

警方指出,林女所指兩組號誌燈,通常設在彎道或上坡路段的起點,因考量路況有視線死角,為避免駕駛人一轉彎來不及煞車,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車輛,才在路口燈號之前,另設一組預告號誌燈輔以牌示提醒,但林女被開單的路段並非類似情形,而是道路養護單位重新鋪柏油,還沒劃標線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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