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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嗆頭腦不清楚 法官告公然侮辱不起訴

檢察官莊珂惠。(資料照)

檢察官莊珂惠。(資料照)

2018/03/30 06:0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今年2月初,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陳彥志與檢察官莊珂惠,為了嫌犯羈押與否,在法庭大動肝火,莊脫口說出「法官是不是頭腦不清楚」,引起陳不悅,要求道歉未果,下令要求逮捕檢察官,引發院檢大戰,陳彥志隨後函送告發莊珂惠公然侮辱罪,彰化地檢署昨偵查終結,認為莊檢發言嗆聲時間是在羈押庭程序之後,非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期間,不構成公然侮辱公務員要件,予以不起訴處分。

莊珂惠對此不表示意見,僅透過同僚表示對處分沒有意見,虛心接受外界批評。該案可以聲請再議,但陳彥志昨也未表示意見。

該案起因於一起兒少案,該案被告佯稱是廣告公司經紀人,向不特定少女佯稱徵求模特兒拍攝內衣廣告,使被害人自行拍攝穿內衣甚至裸照傳送,再以提供金錢引誘,或以所持有之照片要脅,要求被害少女以視訊方式裸露身體或性交易,並散布部分裸照。去年12月檢方先就已查明對22名被害人犯行部分提起公訴,今年1月又查明吳嫌對近20名被害人犯行,考量吳嫌有再犯之虞且曾利用網路恐嚇被害人,為防其滅證、逃亡,2月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

當天開聲押庭時,爆發檢察官莊珂惠與法官陳彥志的口角衝突,院方認為,就現今檢察官提出之事證,無法認定被告有逃亡之虞,此外被告所有電腦、手機皆已扣案,均未有於本案案發期間或偵辦期間與證人聯絡,試圖勾串證人之情,且被告犯行被查獲迄今,均未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因此做出不予羈押之裁定,交保金為3萬元。檢方不服,連續兩次上訴皆發回更裁,彰化地院先後由輪值法官林怡君、吳永梁審理,均未予羈押,但交保金提高至9萬元。

對於法官陳彥志提出的公然侮辱罪,彰檢昨天偵查終結,做成不起訴處分。

案發羈押庭程序已結束

承辦此案的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案發時羈押庭程序已結束,非屬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期間,因此不構成「依法執行職務」、「當場侮辱」要件,且與法庭尊嚴或國家權力意志貫徹並無任何損傷可言,因此難以論罪。

檢方認定,被告不雅之詞(法官頭腦不清楚)應為一時脫口之情緒言語,造成告訴人有受辱之感係屬個人主觀感受,其目的並非貶抑告訴人之人格或社會地位,衡量當時的客觀環境,尚難認被告有構成公然侮辱之要件。

不起訴書指出,莊珂惠雖坦承向陳彥志說「是否中午了,所以法官頭腦不清楚」,但否認有侮辱公務員及公然侮辱犯行,稱當時是筆錄印出後,被告、辯護人及她簽完名,陳彥志離開前主動找她攀談,陳彥志當時說:「檢察官我不是不挺妳,只是覺得有人權上顧慮。」

莊認為是羈押庭程序後跟陳討論問題,陳沒有正面回應問題,因此才會說「法官頭腦不清楚」等語,並非辱罵話語,而是用質疑的語氣。

法官陳彥志(資料照,記者翻攝)

法官陳彥志(資料照,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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