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女連長 中尉潛宿舍強吻
陸軍台南某營區一名兵器連中尉陳姓副連長,暗戀營部連上尉李姓女連長未果,潛入女連長寢室,強制對李女舌吻;法官不予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個月。(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陸軍台南某營區一名兵器連中尉陳姓副連長,暗戀營部連上尉李姓女連長未果,潛入女連長寢室,強制對李女舌吻;陳男辯稱是為了請李女叫他起床,才會在凌晨潛入宿舍。但法官不予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個月。
此案爆發後,陸軍立即通報憲兵隊偵辦,並轉介李女至軍醫院身心科就診,經專人輔導,李女目前心緒平穩,工作表現良好。陳男則在事發隔年退伍。
一審判決指出,陳男愛慕同營的李女,前年11月13日凌晨潛入李女寢室,利用李女熟睡時猥褻,李女驚醒後以手推開陳男,要求對方停止。但陳男不顧李女推拒,繼續壓在李女身上,違反李女意願強吻3、4次。
陳男辯稱是要請李女隔天早上叫他起床,只有輕拍李女的臉,但陳男沒有通過測謊,尤其是對於「你有沒有將舌頭伸入李女的嘴巴」,陳男否認時,呈現不實反應。
法官認為,若要早起,在手機設定鬧鐘功能即可,若一定要李女叫起床,也可用電話請託,陳男的辯解和一般人生活經驗完全不同,無法採信;陳男嚴重侵害李女隱私和身體自主權,甚至造成身心受創,影響軍旅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