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好心破窗救人 反遭求償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記者陳薏云翻攝自Google地圖)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28歲廖姓男子上月31日晚間酒後,將名貴休旅車停於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的網狀線上睡覺,警方據報到場拍窗叫喚不醒,因擔心發生意外直接破窗要救人,廖男酒測值0.24,警方依法開單及扣車,但廖的母親事後到派出所,質疑「警方執法過當,憑什麼打破車窗!」並揚言將向警方求償。
拍窗叫不醒 為安全著想
法界人士則指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及28條規定,當個人生命、身體恐有危害時,得行使警察職權或必要措施;另,民法第150條的「緊急避難」也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警方是擔心廖男發生意外才破窗,於法有據,廖母獲賠機率不高。
進口車窗貴 控警執法過當
廖母1日下午氣沖沖跑到派出所,認為警方破窗的作法違反執法比例原則,並強調「人不過是在車內昏睡,有必要破窗嗎?」她指出進口車玻璃厚,人在車內根本聽不到拍打聲。
廖母說,警方其實有比破窗更好的做法,例如可以找鎖匠來開鎖,「兒子酒駕該罰,但車子是跟朋友借來的,進口車玻璃都很貴,我要怎麼交代」,揚言會提起訴願以求償換裝車窗費用。
警方指出,廖男上月31日晚間10時許,將新車市價約250萬的INFINITI QX70休旅車停在禁止臨停的網狀線上,擋住大樓停車場出入口,車子沒有熄火,維持發動停一個多小時,一旁大樓保全發現怪怪的,因此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發現廖男坐在車上,雙眼緊閉無反應,經不斷拍打車窗、擋風玻璃近30分鐘,廖男仍無動靜。因之前曾發生車輛發動狀態吸入廢氣死亡的案例,警方決定破窗救人,後確認廖男安全無虞,實施酒測發現其酒駕,當場開單並扣車。
對於廖母指要提訴願求償,警方昨表示,破窗的出發點是為了要拯救人命,對此也感到相當無奈。
警方破窗救人。(民眾提供)
警方擔心廖男在車內發生意外,決定破窗救人,廖男母親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記者陳薏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