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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釣蝦場歡唱 正妹遭釣客撿屍

釣蝦場已搬離原址。 (記者陳文嬋攝)

釣蝦場已搬離原址。 (記者陳文嬋攝)

2016/06/14 06: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正妹小怡(化名)跟男友到釣蝦場唱歌、喝酒,眾人狂歡到一半,酒醉的小怡起身去上廁所,醒來後發現自己竟全裸躺在摩鐵,小怡打電話向哥哥求救,警方揪出撿屍的陳男,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徒刑2年、緩刑5年。

醒來發現自己躺在摩鐵

判決指出,102年10月2日晚間7點多,小怡和男友前往高市鳳山區某釣蝦場和友人飲酒歡唱,期間小怡步出包廂上廁所,但不勝酒力,如廁後醉倒在釣蝦場外;陳姓釣客目睹,開車把她載往附近的香堤汽車旅館性侵。

小怡被性侵時仍無知覺,直到汽車旅館服務人員打電話通知休息時間已到,小怡才驚醒,發現自己全裸躺在床上,原以為是男友載她到汽車旅館休息,詢問服務人員才知被陌生男子載來,還發生性行為,小怡驚嚇並哭著打電話向哥哥求救。小怡的哥哥趕到汽車旅館,她的男友驚覺女友吃虧,帶著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

警方找到撿屍的陳男,陳男坦承犯行,事後賠錢給小怡達成和解,合議庭認為陳男犯後有悔意,並非窮極惡劣之徒,小怡也已原諒他,因此判刑,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

香堤汽車旅館。 (記者洪臣宏攝)

香堤汽車旅館。 (記者洪臣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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