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骨塔費也貪! 曾文納骨塔管理員被訴
「曾文納骨塔」詹姓管理員涉貪,被嘉義地檢署起訴。(資料照)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大埔鄉公所「曾文納骨塔」爆發貪污弊案,詹姓管理員涉嫌收取多位家屬的納骨塔使用費及管理費竟未登載上繳,暗槓13萬2千元,甚至把納骨塔當作做人情,無償讓喪家使用,嘉義地檢署今天依觸犯貪污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圖利罪嫌,將詹男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詹男(60歲)為大埔鄉公所約聘人員,並擔任曾文納骨塔管理員,涉案期間為95至98年及100年至103年間,案經嘉義縣調查站移送偵辦。
起訴書說,依曾文納骨塔使用自治條例規定,使用納骨塔者除繳納使用費每一神主牌1萬元外,另應繳永久管理費4千元,詹男承辦該業務,利用林姓、簡姓、劉姓等多位家屬不知繳費程序與方式,在收取費用後,竟未登載上繳,涉嫌暗槓13萬2千元。
此外,楊姓男子委託詹男處理其胞兄引魂及入塔程序時,詹竟向楊諉稱其胞兄沒有骨骸僅有牌位無庸收費,而未依規定收取神主牌位使用費及管理費共1萬4千元,即提供其使用,致大埔鄉公所短收1萬4千元。
詹男偵訊時,僅坦承未將部分家屬收來的費用共6萬8千元上繳大埔鄉公所,其餘檢方指控全都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