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兒接棒林口區農會理事長 莊錫根買票判刑6月
新北市林口區農會前理事長莊錫根,為讓兒接棒當選理事長,涉嫌買票行賄,新北地院依違反農會法判莊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口區農會前理事長莊錫根,因已連任兩屆理事長不能再選,莊男與妻子為力拱兒子當選第18屆林口農會理事並競選理事長,涉嫌向6名會員代表買票行賄37萬5千元,並將現金裝在茶葉罐中,新北地院今依違反農會法判莊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莊妻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為讓兒子接棒農會理事長之位,莊錫根與妻子不但操盤選戰,也親自出面,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間,夫妻透過樁腳至會員代表住處拜訪,除送上香腸、白米等禮盒行賄2名會員代表,並以餐敘為由,將10萬元現金塞在茶葉罐內,送給1名會員代表,另還分別交付現金20萬元、5萬元、2萬5千元給3名會員代表,請託6人投票給兒子。但理事長之爭,莊男兒子最後仍以一票之差,敗給前鄉代會副主席汪誠一。
法院審理時,莊男坦承犯行,莊妻則稱不知情,否認行賄,法官痛批夫妻漠視賄選禁令,買票賄選,嚴重敗壞社會及農會選舉風氣,因此判莊男及莊妻徒刑6月、4月,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