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幫同黨縣議員當選人買票 苗縣國民黨市代當選人起訴
苗栗縣第5選區國民黨籍鄭姓縣議員當選人及銅鑼鄉張姓、賴姓鄉民代表當選人,分別被檢警查獲樁腳及自身涉嫌現金賄選;苗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將相關涉案人員提起公訴。(圖由苗栗地檢署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第5選區國民黨籍鄭姓縣議員當選人及銅鑼鄉張姓、賴姓鄉民代表當選人,分別被檢警查獲樁腳及自身涉嫌現金賄選;苗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將相關涉案人員提起公訴,並不排除對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檢警調選前接獲情資,指鄭姓縣議員當選人樁腳涉嫌賄選,經檢察官黃棋安指揮偵辦,選民分別坦承有收受鄭姓縣議員當選人的劉姓、林姓、鍾姓樁腳每票2千元的買票錢,拜託支持當選。
檢警調查,鄭姓縣議員當選人為國民黨籍,他的劉姓樁腳,也是同黨的頭份市民代表當選人,不過,未有情資顯示劉姓樁腳於自身選舉也涉嫌賄選。劉姓樁腳於檢警偵訊中,也自信滿滿地說:「我不買票也會當選!」
不過,地檢署指出,劉姓樁腳涉嫌替他人賄選案,若法院判決定讞被處有期徒刑以上,也勢必將被褫奪公權,如此一來,自身市民代表的職務,也不保。
另,檢察官簡泰宇、劉偉誠分別偵辦銅鑼鄉張姓鄉民代表當選人父女、賴姓鄉民代表當選人鍾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千元賄選,經調查後均事證明確,也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