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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議員、代表選舉3樁腳涉賄 2收押、1人10萬交保

苗栗地檢署再查獲3件現金賄選案。(圖由苗栗地檢署提供)

苗栗地檢署再查獲3件現金賄選案。(圖由苗栗地檢署提供)

2018/11/21 10:5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地檢署昨天兵分三路,偵辦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銅鑼鄉民代表候選人、苗栗市民代表候選人等3件現金賄選案,其中平地原住民縣議員候選人陳姓樁腳、銅鑼鄉代候選人鍾姓樁腳,昨天深夜均被羈押禁見,苗栗市代候選人羅姓樁腳則由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棋安,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航業處台中站及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查獲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陳姓樁腳現金賄選案,經訊問,有選民坦承收受現金,請託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並主動交出買票現金共3千元。專案人員在陳姓樁腳身上也查扣現金2萬多元及疑似為賄選名冊等證物;陳姓樁腳於昨天深夜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察官劉偉誠則於昨天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獲銅鑼鄉民代表候選人鍾姓樁腳現金賄選案,選民也坦承鍾姓樁腳向他們行賄,請託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情事,並主動交出買票現金共新臺幣3千元;鍾姓樁腳也於昨天深夜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察官李雅雯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航業處台中站、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及憲兵指揮部苗栗憲兵隊,查獲苗栗市市民代表候選人羅姓樁腳賄選案;經訊問後,選民坦承樁腳確有向渠等行賄,請託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情事,並主動交出買票現金7千元。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羅姓樁腳,法院於昨天深夜裁定具保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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