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少女遭性侵焚屍「長滿蛆」 修復師怒:凶嫌不該死嗎?
新竹縣竹東鎮國二少女遭霸凌性侵後焚屍案,高院更一審判主嫌林春雄(黑衣者)死刑,另4名共犯各判刑20年至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30日)認為原判決理由矛盾,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5年新竹縣竹東鎮國二少女遭霸凌性侵後焚屍案,主嫌林春雄高院更一審被判處死刑,其他4名被告各判20年至無期徒刑不等,但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理由矛盾,今(30日)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這讓當初的遺體修復師陳庭兒無法接受,回想當時少女的遺體滿滿都是蛆,甚至遺體只剩骨頭,怒問「這些犯罪的人,不該死嗎?」。
這起案件發生於2015年5月,自稱「冥王」的主嫌林春雄因不滿被害少女辱罵女友,於是夥同3朋友強押少女到竹林大橋下方,以竹棍、安全帽等物品毆打、凌虐少女,過程中甚至接連性侵少女得逞,事後還潑汽油焚屍,手段相當殘忍。
綜合媒體報導,今天更一審判決被撤銷的消息傳出後,當初義務幫忙遺體修復的陳庭兒相當不滿,表示當時少女的遺體案發幾天後才被發現,當時看到遺體時發現屍袋裡充滿成千上萬的蛆「每個毛細孔都有,用強力水柱也沖不乾淨,只能拿小聶子從毛細孔夾出來」。
陳庭兒難過的說,少女不僅太陽穴被打凹,左腳沒了,臉也沒有了,全身還被火燒到只剩骨頭,所有工作人員見狀忍不住落淚,最後眾人花費許多時間,才按著照片做出少女的臉。她直言,「我不能說妹妹是我處理過死狀最慘的一個,但她絕對是我這輩子都忘不掉的案件。」
陳庭兒透露,在修復遺體時,少女的父親也在一旁觀看,過程中不斷流淚責怪自己「沒用、無能」。對於這次的判決結果,她感慨地說,法官有可能因法律這樣判,但以外人角度來看是非常離譜,「這些犯罪的人,不該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