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冒名進口中國大蒜來台被逮 貨主慘付55萬餘元罰款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劉男已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諭令支付10萬元給公庫並向基隆關繳納45萬餘元罰鍰後,予以緩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劉男已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諭令支付10萬元給公庫並向基隆關繳納45萬餘元罰鍰後,予以緩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8/10/01 11:4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劉慶士去年8月間委託中國農業科技公司採購中國生產的蒜頭末、粉1批,並分別假冒地瓜渣粉、辣椒粉名義闖關。被關務查緝人員查獲,統計後該批蒜頭市值約32萬餘元。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近日偵結,認定劉男已違反懲治走私條例,諭令支付10萬元給公庫並向基隆關繳納45萬餘元罰鍰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處分書指出,劉男透過中國安徽省某農業科技公司在中國收購4975公斤的蒜頭末、粉,再分成兩批進口來台,第一批於去年9月以假冒進口地瓜渣粉名義,企圖闖關,但被關務署基隆關稽查人員發現,隔了一個月;劉男再以進口辣椒粉名義,申請要讓蒜頭過關,仍被稽查人員查獲,立刻通報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偵辦。

調查人員調查,該批冒名闖關的蒜頭市值約32萬6588元,請劉男到案說明時,劉男承認犯行,訊後將他移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劉男違反懲治走私條例,但考量他沒有前科,犯後坦承犯行,犯罪情節尚屬輕微,諭令3個月內支付10萬元給公庫,並繳納45萬6475元罰鍰後,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