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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頻傳遭海關查扣超額外幣求助匯款解圍 航警局:攏係假也

    查獲未申報超額外幣,航警局高雄分局表示無法以匯款解除扣押。(記者洪臣宏翻攝)

    查獲未申報超額外幣,航警局高雄分局表示無法以匯款解除扣押。(記者洪臣宏翻攝)

    2018/09/18 14:13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最近頻頻傳出民眾接到外國朋友來電,自稱遭海關查扣超額外幣,求助匯款解圍,航警局高雄分局今天指出,這是新興詐騙手法,攜帶未申報超額幣劵遭沒入,無法以匯款解除扣押。

    近日發生數起自稱機場轉機攜帶超額現金或者貴重物品被扣,需要繳交500到1000美金才能解除扣押,要求民眾緊急匯款詐騙案件,航警局高雄分局說「攏係假也」。

    航警局高雄分局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及財政部訂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旅客出入境攜帶「總價值逾等值一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總價值逾新臺幣十萬元之新臺幣現鈔、人民幣二萬元…等等」,未依規定申報者,由海關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亦由海關沒入之;或由海關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罰鍰。

    高雄分局自107年1月迄今,查獲攜帶未申報新台幣12人,總計498萬7600元,海關沒入超額328萬7600元,未申報人民幣13人,總計52萬4400元,海關沒入超額22萬4400元、未申報黃金563公克,海關罰鍰8萬元。

    警方表示,新修正「洗錢防制法」於106年6月28日正式施行,針對未申報攜帶超額幣劵及物品,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沒入或罰鍰,如在機場遭查獲未申報上述物品,並無法以匯款解除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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