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滿被指違法兼職告洪貞玲賠200萬 高院判彭文正敗訴

彭文正。(資料照,Hit Fm提供)

彭文正。(資料照,Hit Fm提供)

2018/08/22 11:2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年,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前所長、也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的洪貞玲,在她臉書PO文,指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是「因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的電視名嘴」,彭認為洪所言不實,已損害名譽,對洪提告求償200萬元、刊道歉啟事,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認為此事屬可受公評之事,今判彭文正敗訴、洪貞玲免賠;仍可上訴。

前年7月彭文正指控洪貞玲涉嫌違法圖利自己升等正教授,洪女透過臉書PO文反嗆彭是「因違法兼職而離開台大的名嘴」。彭認為,洪不實指稱他違法兼職,將使社會大眾認為他身為大學教授及高收視率評論節目主持人竟違法兼職圖謀私利,有私德問題,損害其名譽,為此控告洪女誹謗並求償200萬元,刑事部分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對此,洪貞玲指稱,當時遭彭文正指控違法升等教授,才在臉書PO文詋明,她認為,當時擔任台大新研所教授,而彭兼職帶狀政論節目已超過每週8小時規定,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兼職規定,此屬可受公評的範疇,其言論並無不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