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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女兩度嘿咻男網友 母看她手機崩潰報警

    A女母親查看A女手機並追問,A女才坦承已與網友發生過性行為。(情境照)

    A女母親查看A女手機並追問,A女才坦承已與網友發生過性行為。(情境照)

    2018/08/09 11:3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劉姓男子透過網路社交軟體結識A女,明知她是國中學生,竟兩度與她發生性行為。A女母親從A女手機中通聯發現有異,追問知情後嚇壞了,趕忙報警,桃園地檢署今天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劉男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2017年9月間,當時未滿14歲的A女與劉男(21歲)結識,並透過社交軟體相談甚歡,所以同年10月6日劉男就約了A女前往他位於桃園市楊梅區的工作場所聊天,之後更趁著四下無人時,與A女發生性行為。

    A女返家後,透過手機與劉男密切聯繫,兩人再於同年10月31日下午,二度約在劉男的工作場所發生性行為。

    A女母親之後察覺有異,查看A女手機並追問劉男的身分等問題,A女才坦承已與對方發生過性行為,A女母親趕忙帶著A女向警方報案。檢方說,劉男坦承與A女發生性行為,因A女未滿14歲,他已因妨害性自主罪嫌被提起公訴,得面對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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