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爆弊端 涉案女經理移送北檢複訊
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前經理陳怡如(右),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前總經理張勝雄被控接受廠商招待,承攬中華電信未經營的太陽能電廠興建工程,使公司慘賠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8路搜索,並約談張勝雄、廠商聚恆科技負責人周恒豪、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前經理陳怡如等人,另傳匯僑公司副總陳重光作證,全案朝違法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方向偵辦。
今晚8點多至9點,陳怡如被調查官依嫌疑人身分移送北檢複訊,她面對鏡頭未發一語;廠商匯僑公司委託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進行機器設備採購及電廠建置工程施作,副總陳重光是以證人身分移送北檢複訊。
檢調獲報,2015至2016年間,被中華電信派往越南分公司擔任總經理的張勝雄,明知母公司從未經營過太陽能電廠事業,無力承攬太陽能電廠的興建工程,卻涉嫌接受廠商招待,與包括聚恆科技、匯僑,以及柬埔寨當地開發商等3家廠商簽約,計畫在柬埔寨經濟特區內,興建大型太陽能電廠。
檢調勘查合約內容發現,張勝雄明知中華電信沒有興造太陽能電廠的經驗,卻仍在合約中掛保證,訂出電廠完工營運後的發電量,簽下顯不利於公司利益的合約,後來廠房沒依合約進度完工,導致中華電信蒙受違約金及融資等損失,須認列2千萬美元的轉投資虧損。
檢調調查,張勝雄在簽約興造電廠的時間,恰巧是他被母公司調離越南分公司總經理職務之前,不排除張勝雄在簽約興建電廠的過程中,疑似接受上、下游廠商的招待或收受不正利益,才會不顧公司的利益,簽下不利於中華電信的合約。
因多家廠商在工程中受到鉅額損失,接連向中華電信檢舉,總公司內部進行稽查,才驚覺張勝雄擅自在2015年間,挪用越南分公司公款16億元當作簽約金,承攬柬埔寨的太陽能電廠興建工程,張勝雄另以胞姊名義在香港設立公司,還將其承攬的電廠興建工程發包給胞姊的公司。
檢調獲報,張所承攬的電廠後來沒依合約進度完工,使中華電信面臨違約金及融資等合計約6億元的鉅額損失,他便將責任推給當初簽約的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由越南分公司認列虧損;事情曝光後,去年4月,張勝雄被中華電信降調回台灣總公司擔任高級工程師,中華電信內部釐清虧損緣由後,才向檢調單位提告。
委託中華電信越南分公司進行機器設備採購及電廠建置工程施作的廠商,匯僑公司副總陳重光(右),以證人身分被帶至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