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份證被扒、冒用、家遭查封 控東南客運不查對保資料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不少公司聘僱員工還存有對連帶保證人制度,但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上午開記者會指,東南客運前王姓司機將H先生的身分證冒用為對保人,東南不查證資料,未料,王姓5年前撞死人,需賠死者207萬元,東南竟要求H支付賠償金,H表明身分遭冒用,東南竟說「你用告得比較快。」害得H家裡被貼查條、險遭拍賣。
東南客運受訪表示,稱不了解當時細節,目前這件訴訟中,不便表示意見。但對於為何要有對司機保制、H先生指控東南明知身分證被冒用還要支付、當時案情?東南皆說,「不知道、不方便說。」
H先生說,2011年逛夜市皮包被扒,隔天即掛失身分證。但經查,該無效身分證於同年7月被王姓交給東南客運對保,豈料,王姓2013年撞死1位闖紅燈腳踏車騎士,需賠家屬207萬元。但H先生說,王姓稱沒有錢,東南竟就向他索賠207萬元,「連500塊訴訟費都要我出」。
H先生坦言,媽媽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原以為是胡來、不確實事情,因此未在10天內提支付對象並非他本人,但支付命令「只要送達就送OK」;之後惡夢開始,法院查封家,太太精神壓力超大,迄今社區還有人問「事情處理了沒?」東南早知對保資料中他的電話等資料全錯,該公司人資也未簽名;但他表示身分遭冒用,東南竟說「你用告得比較快。」
根據東南客運員工保證書規約的「人保」,如被保證人,違反規章、契約、怠忽職守、毀損財務,保證人願附帶賠償、放棄先訴抗辯權;如被保人侵占公司油漆、行車肇事等刑責,需送法辦,保證人也願追尋之責。
台北市議員陳賢蔚表示,北市14家 聯營公車,只有三重、東南、欣欣客運有人事保證制,只有欣欣人事契約載名對保制度;而東南客運、三重員工保證書規定則不利於員工。
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郭献文表示,客運業者與司機所簽對保資料,並不在「公路法」範圍內,得回到民事、刑事處理,至於公車評價制度則是側重公車服務品質、有無違規。但簡舒培說,王姓已在其他客運公司上班,北市府完全沒責任?並指官員說法很瞎!放任客運業者員工偽造文書,業者也透過對保制度將責任轉嫁給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