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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外勞丟臉到印尼 惡雇主賠50萬元改判8年

畫面顯示,謝男性侵害時,印尼女看護工不斷抵抗叫喊。(記者張瑞楨翻攝)

畫面顯示,謝男性侵害時,印尼女看護工不斷抵抗叫喊。(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7/11/01 17:1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謝姓雇主去年多次性侵害與猥褻印尼女看護工迪妮(化名),迪妮用手機拍攝過程,透過同鄉傳到印尼,被印尼媒體大幅報導,下了「台灣雇主強姦印尼女人」的斗大標題,引發印尼百姓激憤,把台灣人的臉丟到國外,迪妮更情緒激動寫下「我要殺了那個酒鬼」,一度輕生獲救,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判刑9年6月,他上訴二審並拿出賠償50萬元的和解書,台中高分院略為減刑,今天改判他8年徒刑,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迪妮受顧當看護工,照顧謝姓雇主(59歲)的父親,但她到職不久後,就被嗜酒的謝男猥褻與性侵害,迪妮偷偷用手機拍下過程,傳給同鄉求救,還向仲介的翻譯哭訴「如果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我要殺了那個酒鬼(謝男)」,翻譯勸她不要做傻事,也支持她報警。

去年9月初,上述性侵害的影片,被「SUARABMI」等印尼媒體刊登,還被公布到YOUTUBE,引發印尼人民群情激憤,從事外勞權益的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著手處理時,迪妮於去年9月9日打電話到1955(台中市政府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中市政府轉報警方,不料,謝男得知後逃逸1天2夜被捕,目前仍羈押中,迪妮被安置後一度輕生,案發後返國。

此案有錄影畫面為證,錄影畫面顯示,迪妮多次抵抗謝男的猥褻與性侵害,其中一段畫面,是上半身赤裸的謝男,強摸摟抱迪妮,迪妮用哭訴聲音說「老闆,不要」、「我說不要,放手」,堪稱罪證確鑿,謝男無法否認,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與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6月徒刑。

謝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並拿出他2次賠償迪妮共50萬元台幣的和解書,聲明法院減輕其刑,台中高分院參酌謝男有悔意且與對方和解,酌予減輕量刑,今天改判8年徒刑,可再上訴,羈押中的謝男顯得老邁,聆聽判決後不發一語還押。

謝男性侵害印尼女看護工的畫面傳到國外,把台灣人的臉都丟光了。(記者張瑞楨翻攝)

謝男性侵害印尼女看護工的畫面傳到國外,把台灣人的臉都丟光了。(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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