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比灰姑娘還慘!媳婦刺死公公 輕判2年6月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新竹24歲曾姓女子長期遭53歲蔡姓繼父性侵、恐嚇、限制行動,境遇悽慘,繼父又逼她嫁給兒子,從繼女變為媳婦,曾女認為這輩子再也無法脫離繼父魔掌,憤而在登記結婚當天早上刺死繼父再自殺;新竹檢方獲知曾女的心路歷程,罕見向法院求情免死,法院審理終結,認為曾女其情可憫,依殺人罪輕判2年6月,監護處分2年。
曾母多年前認識蔡男,兩人去年5月再婚,蔡男嚴格對待曾女,以簽本票、借據等警告方式管制財務,限制或禁止曾女離家。
曾女曾遭蔡男性侵,為此自殺未遂。101年蔡男驟然決定兒子與曾女應該結婚,隨即公開宴客,並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曾女認為沒有結婚之實,後來工作時認識一名朱姓男子。
曾女向蔡男表示,想結束不當性關係,也不願再與丈夫在一起,不料卻遭蔡男要脅將對曾女家人不利,曾女受不了恐嚇,跑到旅社割腕尋短未遂,蔡男得知後,便打電話給朱男質問,還要求對方簽立切結書、悔過書,並賠償20萬元。
之後,曾女又和另名余姓同事約會,遭蔡男發現,又被迫簽下悔過書、本票借據共600萬元,藉此限制曾女與外界聯繫。蔡男擔心曾女再出狀況,去年6月,要求要帶曾女與兒子完成結婚登記。
曾女因長期受壓迫、身心俱疲,擔心婚後將永遠無法脫離蔡男,遂持水果刀朝蔡男左胸心臟處猛刺一刀,並拿衣服勒住蔡男脖子致死,她則喝農藥自盡被救活。
當時,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宏兆認為,曾女的遭遇比灰姑娘更令人扼腕,期待不到童話中的玻璃鞋,選擇了最錯誤、愚蠢的方式尋求解脫。因此建請法院勿量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給曾女一個自新的機會。
合議庭法官認為,曾女長期遭繼父高壓管教,甚遭性侵,犯案前已患有憂鬱症、創傷壓力症後群,經醫院鑑定,認定曾女殺人時,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且其情可憫,同時曾女賠償繼父家人200萬元,因此予以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