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兒見父像見陌生人 法院判改從母姓

    桃園市葉姓男子和鄭姓女子婚後育有2歲的兒子,但葉男很少探望兒子,兒子見父親像見到陌生人一樣,法院審理後判准小孩從母姓,認為對小孩日後的成長較有利。(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桃園市葉姓男子和鄭姓女子婚後育有2歲的兒子,但葉男很少探望兒子,兒子見父親像見到陌生人一樣,法院審理後判准小孩從母姓,認為對小孩日後的成長較有利。(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16/11/13 22:01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葉姓男子和鄭姓女子婚後育有2歲的兒子,2人後來離婚,鄭女取得兒子的監護權,雖然兩家相距僅5分鐘車程,但葉男很少探望兒子,父子如同陌生人,鄭女認為前夫對兒子的成長漠不關心,導致親子關係疏離且陌生,訴請變更兒子姓氏從母姓,法院審理後判准,認為對小孩日後的成長較有利。

    法院審理時,葉男雖然反對,認為應該等兒子至12歲以後再決定,但法院調查,2人在2年前離婚後,葉男未分擔照顧兒子責任,且幾乎與兒子無互動,僅在今年4月,由鄭女陪同下,在速食店與兒子會面1次,會面時葉男一度抱起兒子,但兒子因為不熟,不僅多次掙扎,還奔向鄭女索抱,雖經鄭女安撫,但只要把兒子交給葉男,兒子又會抗拒逃離。

    法院指出,葉男離婚後並未負擔贍養費,也從未表示要與兒子互動的意願,導致兒子不知道父親是誰,對兒子未盡到保護教養義務,而鄭女從兒子出生後就是主要照顧者,且負擔一切生活開銷,兒子現在也與鄭女一家住在一起,考量兒子若繼續維持父姓,會與鄭女全家姓氏不同,將來可能會有認同感、歸屬感等問題,在為維護其人格發展下,變更從母姓對兒子是最佳考量,因而判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