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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駁回郭瑤琪聲請非常上訴案挨批 最高檢澄清

    彭光輝批最高檢察署連聲請非常上訴狀都沒看就駁回,對司法非常失望。(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彭光輝批最高檢察署連聲請非常上訴狀都沒看就駁回,對司法非常失望。(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貪污案,上月底郭瑤琪丈夫彭光輝在前大法官戴東雄等人聲援下,向檢察總長顏大和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但上週一已遭駁回;彭光輝批最高檢察署連聲請非常上訴狀都沒看就駁回,對司法非常失望;政界也對最高檢多有批評;最高檢今澄清,事實的認定是事實審法院的職權,非常上訴審無從審酌。

    彭光輝先前受訪表示,最高檢未針對他們所提出的非常上訴理由作答覆,可能連聲請非常上訴狀都沒看,就直接駁回;蔡英文上任後,他對司法改革很期待,但司法卻原地踏步,應加快改革腳步了。

    最高檢今澄清,非常上訴乃是對於審判違背法令的確定判決,所設之非常救濟程序,目的是在糾正法律上的錯誤,藉以統一法令之適用,不涉及事實認定問題,所謂統一法令之適用,是指涉及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的重要性者而言,即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意義重大,而有加以闡釋必要,或對法之續造有重要意義者。

    最高檢表示,事實的認定乃是事實審法院的職權,非常上訴審無從審酌,若非常上訴理由是對卷宗內同一證據資料之判斷,持與原判決不同的評價,而憑持己見,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不當,或與證據法則有違,即是對於事實審法院適法證據取捨裁量權行使之當否所為之任意指摘,與非常上訴審以統一法令適用之本旨不合。

    有關郭瑤琪案歷次尋求司法救濟的部分,最高檢表示,分案後皆由檢察官調卷詳予審核,經檢察總長核定,認為均不符合提起非常上訴的要件而駁回在案,近日部分政治人物、知識分子及媒體,針對郭瑤琪案發表對司法機關傷害之言論,或煽惑民眾郵寄茶葉空罐至最高檢,企圖干擾此案的司法審查,盼國人有尊重司法、坦然面對司法的民主風範,給予司法機關一個純淨的辦案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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