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要犯張錫銘 多案被判無期徒刑
2008/12/19 11:4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媒體報導,重大通緝要犯、綽號「小黑」的張錫銘,因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殺人等案,並擅自持有自動步槍,昨天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元定讞,不得上訴。
短短2年時間,張錫銘所犯下的擄人勒贖案件,多達5件,包括2004年1月綁南投縣廣播電台主持人洪俊彥;同年4月綁台南市當鋪業者鄭進富;同年7月綁架和欣客運少東楊尚書;2005年3月綁電玩大亨于國柱;同年6月則綁桃園砂石業者王靖壹。
最高法院去年先行針對張錫銘所犯下其他案件,分別為殺人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毀損公物,判處有期徒刑1年;出借步槍,判處有期徒刑7年;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15年;連續偽造私文書,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至於被控連續擄人勒贖、連續強盜擄人勒贖、連續擅自持有自動步槍等3部分,張錫銘要求上訴,最後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結果昨天法院就連續擄人勒贖、連續強盜擄人勒贖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另外,連續擅自持有自動步槍部分則被判處徒刑20年,併科罰金800萬元,3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