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找人抓大嫂「猴」 大哥索「遮羞費」反被告
2016/02/02 14:1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46歲丁姓男子與盧姓妻子結婚多年,104年4月間小姑察覺大嫂行徑怪異,直覺可能有了外遇,便委託當鋪友人幫忙抓猴,1個多月後接到通知:「抓到了!」連忙通知哥哥趕到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八街,果然看到盧女與周姓男子同在車上,一行人協調轉赴新北市鶯歌區當鋪談判,周男最後簽下8萬、8萬、9萬元共3張本票交付後離去,沒想到事後報警控告丁男涉嫌恐嚇取財。
丁男喊冤說,他是接到妹妹電話才知妻子與周男外遇,到了現場後周男反倒是氣焰囂張、看似要打他,大家在當舖裡談判時他並無沒收周男的手機、車鑰匙,也沒有控制周男的行動,最後周男坦承確實是「小王」,自己提出願意賠償25萬元「遮羞費」才簽本票。
丁男妹妹及其他在場證人也稱,周男沒有被控制行動,本票也是他自己自願簽的,沒有任何人脅迫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丁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