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檢判刑定讞卻落跑 500萬交保金沒收
現年59歲的井天博被判刑定讞後未到案執行,負責監控的廉政署官員直到上月底才驚覺他已失蹤。(資料照,記者鮑建信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現改名井樹華)涉貪,上月12日判刑11年6月定讞,雄檢在判刑定讞當天派人前往井天博位於台北及高雄住處,發現井天博已不知去向,雄檢12月1日發布通緝,並依法沒收交保金500萬元。
判決指出,井天博偵辦中醫診所違反藥事法案,查出減肥咖啡含有禁藥成分,收受業者價值18萬元的70支幹細胞,還藉機投資1200萬元馬來西亞的礦產公司,遂將禁藥案簽結。最高法院依貪瀆罪,重判11年6月,全案定讞
井天博在一審審理期間,法官裁定他可以用500萬元交保,雖然井天博被限制出境,但因法院沒有處分他得每天到派出所簽到,因此判決定讞前夕,雄檢研判井天博早已落跑,但因查無井的出境資料,推斷井應該是偷渡出境,至於落腳處是東南亞或其妻小移民的加拿大,雄檢認為都有可能。
雄檢表示,井案爆發後,原本被羈押的井天博在移審到一審法院後,卻在一審期間被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雖然檢方一再建議法院必須繼續押人,避免井落跑,但因檢察官在審判中並無聲請羈押的聲請權,檢察官的建議一再被法官「打槍」,如今井天博落跑,怪罪檢方或廉調單位並不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