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理廢酸液及水肥 警逮無良業者送辦
2015/12/09 10:24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接獲情資,桃園市新屋區「鑫金塑膠有限公司」未領有清除、處理許可,非法處理裝有殘留有害廢液的塑膠桶,稽查檢測桶內廢液PH值(12.5)為強酸廢液,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警方追查,鑫金自103年8月起,為牟取不法之利益,專門收購裝有有害廢液廢棄料的塑膠桶,以廠內設置的破碎機做破碎處理,處理後遺留的廢液及底泥,再由「冠大環保有限公司」及「前衛工程行」清除業者,前往清運後非法處理,廢液流向不明,嚴重破壞環境及生態。
警方比對103年度及104年度兩家業者進入桃園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廠紀錄資料,及環保局申報資料,查出所收受的廢液與進場處理的比例明顯不符,清查業者有非法排放處理事業廢棄物事實,牟取不法之利益。
警方8日會同桃園市環境保護局,分別於桃園市八德、平鎮、大溪等處,搜索查緝查扣帳款、帳冊及廢棄物清除處理紀錄,詢後今日將嫌犯楊忠祥等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