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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妳是我的老婆」 變態父猥褻女兒要陪睡

2015/12/08 13:5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苗栗縣有毒品等前科的男子阿勇,愛戀自己就讀國中的女兒小婷,規定每週陪睡2天,還猥褻至少12次,他禁止女兒交朋友,理由是「晚上妳是我的老婆」、「妳是我一個人的」,法院審理時,阿勇辯稱管教女兒嚴格,又跟女兒的媽媽離婚,才會被母女誣陷,台中高分院不採信,小婷則懇求「他是我爸爸,我不希望他判得太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阿勇(化名)離婚,2012年6月毒品罪出獄後不到1年,把魔爪伸到女兒小婷(化名)身上,2013年5月間,他帶小婷拜訪劉姓女性朋友,晚間劉女與小婷同睡,阿勇趁劉女入睡後,猥褻女兒小婷,之後又隔著女兒內衣撫摸胸部,或脫女兒內衣猥褻,總計至少12次。

小婷擔心父親發脾氣,會有罵人、搶她的手機等行為,被猥褻時只能裝傻、消極抵抗,卻沒想到阿勇愈來愈過份,規定女兒每逢星期五、六,晚上必須陪他睡覺,2013年6月小婷跟同學去玩,同學借小婷的手機自拍,突然接到阿勇傳給小婷的簡訊:「妹妹,對不起,愛上妳是我的錯,我很愛妳,很愛妳」,同學深感怪異,案情就此曝光。

小婷把父親猥褻之事告訴母親報警,審理時小婷說,父親對她說奇怪的話,限制她不能交男朋友,還希望她長大不要嫁人,可以陪伴父親,內容包括「妳不覺得我當妳的男朋友也不錯?」,「晚上妳是我的老婆」、「不要嫁,陪我」、「不讓妳交男朋友,是因為妳是我一個人的」。

阿勇辯稱因管教小婷嚴厲,再加上與小婷的母親離婚,母女懷恨誣陷他,法院不採信,小婷則為父親求情說,不希望爸爸判得太重,畢竟是自己的父親,台中高分院依據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6月,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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