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班上女同學 種一顆草莓賠50萬
台北某私立大學趙姓男同學誤以為紅粉好友喜歡他,在家裡種草莓並襲胸,卻鬧上法院並賠了50萬元。(資料照,福茂提供)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喜歡班上女同學試探可要有界線,台北某私立大學四年級趙姓男學生暗戀班上一位女同學,在今年三月時因為女同學答應陪他返家拿行動電源,誤以為女同學對他有意思,因此對女同學襲胸、種草莓,事後女同學提告,趙姓男同學因此賠了50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趙男與女同學平時要好,雖然女同學有男朋友,但2人仍常常一起用餐,趙男拍打女同學肩膀對方也不在意。今年三月初,2人相約一起去學校,但途中因為趙男需要回家拿行動電源,因此女同學單獨陪他返家拿取,趙男誤以為女同學對他有好感,因此撲倒女同學襲胸、在脖子上種草莓,雖然女同學抗拒,但趙男仍不停止,直到女方激烈反抗,趙男才收手。
事後女同學聯絡了男朋友並報警處理,趙男坦承犯下錯誤。檢察官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判趙男須賠50萬元,也須接受輔導教育,另外也給予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