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收賄款金條名錶 許志堅等7人被起訴
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收賄案,北檢移審許志堅。(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所涉都更弊案,今年7月底依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等罪嫌,聲押禁見許志堅及白手套周麗惠後,經9月底再次延押,今調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許志堅、周麗惠、許士耘、許志遠、周佳萱、鄒雪娥、蔡哲義等7人,寶興開發監察人郭兆祥則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悉,目前在押的許志堅、周麗惠2人,預計將於今天下午移審台北地院。
許志堅於99年12月25日至103年6月29日擔任新北市副市長期間,也兼任新北市政府都更審議委員會主委等職務,負責主持都更計畫相關會議,可謂手攬新北市都更決策權的主要操盤手。
檢廉獲報,許志堅涉嫌在2件都更案中,收受建商400萬元賄款、金條及要價近50萬元的蕭邦錶,再趁擔任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主委及都市計畫委員會副主委的機會,涉替2家建商護航加速審議都更計劃案。
檢廉調查,許志堅涉利用職務之便,對寶興開發所提「新店市廣明段土地」事業計畫案,以及樂揚建設所提「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146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涉在審議過程協助加速審議。
檢廉日前已數度提訊在押的許志堅及周麗惠,並針對建商金流動向的部分,傳喚樂揚建設總經理鄒雪娥等多名被告,據悉,相關被告先前應訊時均否認涉及都更弊案,也否認有所謂的對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