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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辦竊聽案 業者林俊宏判刑4月確定

柯辦竊聽案中,業者林俊宏(左後)利用查線機會偷偷在電信分線箱中動手腳,製造業主遭竊聽假象,企圖遊說對方裝監視器,遭判刑4月定讞。(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柯辦竊聽案中,業者林俊宏(左後)利用查線機會偷偷在電信分線箱中動手腳,製造業主遭竊聽假象,企圖遊說對方裝監視器,遭判刑4月定讞。(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5/11/24 16:0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11月初,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辦公室發生竊聽疑雲,檢警追查是協同徵信業者到場檢測的水電業者林俊宏搞的鬼,台北地院依調查後依背信、竊盜等罪將偷裝竊聽設備的業者林俊宏起訴,台北地院日前依背信罪判林男4月徒刑,竊盜罪拘役50日,緩刑2年,條件是應繳國庫4萬元。

林俊宏被起訴後,首次開庭即全盤認罪,法官日前採簡式判決處刑,林與檢方都未上訴,昨日定讞。

台北地院今年5月開庭時,46歲林俊宏承認自導自演,當庭遞交悔過書給法官,他供稱從事冷氣裝修,月入3至5萬元,與妻子扶養七旬父母和就讀高中的兒子,他承認貪圖6000至8000元的監視器安裝費,才臨時起意想營造被竊聽的假象以騙取生意,「請法官給我一個教訓」,庭訊後,林為閃避媒體,戴口罩以跑百米的速度衝刺跑出法院。

林說,他服役時在陸軍總部擔任通訊兵,學會通訊、電訊器材與線路裝修,退伍後正職是安裝冷氣,偶爾兼差安裝監視器,案發當晚,他在現場發現大樓沒裝監視器,遂起意營造9樓被3樓竊聽的假象,如果成功,連工帶料應該可以賺6000至8000元,當晚他不知是柯辦,看到新聞才知道「代誌大條」。

此案偵查初期一度被檢方列為嫌疑人的柯辦幕僚彭盛韶、徵信業者吳德義,因查無與實據且通過測謊,獲檢方不起訴。

(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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