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棄養2犬?小資女挨告違動保法 檢不起訴
2015/10/19 14:4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王姓小資女涉嫌於102年5月間棄養1條黃金獵犬,市府農業局經犬隻所植入的晶片找出王女開罰,並沒入黃金獵犬。不料,王女事後又飼養1隻約克夏犬,也被民眾在中壢區金陵路拾獲,農業局從狗兒身上的晶片發現飼主是王女,寄存要她領回但未出面,經裁罰後將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檢方偵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33歲的王女稱說,她先前飼養的黃金獵犬,因她每日得上班、打工16小時,無暇照顧而讓不知名網友領養,後來她沒閒暇與資力變更晶片資料,更不知道黃金獵犬遭到網友棄養。而後來飼養的約克夏犬,是她從租屋處外出沒管好門,小狗亂跑而走失,她為此也傷心不已,絕非棄養。
檢察官調查認為,犬隻在外遊蕩的情況不一,可能包括遭竊、走失等情形,未必是被飼主棄養,而王女飼養寵物均按規定植入晶片,當知若棄養犬隻會被查出是飼主,採信她所稱被網友棄養以及走失說,今天將以她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