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以為「穩賺ㄟ」 買10年保險沒賺怒告保險公司

2015/09/14 12:4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天下事真是無奇不有!台北市1名戴姓男子,11年前看見保險公司新推出的廣告DM,竟誤將DM上的投資範例當成「保證獲利」,毅然買下為期10年、總保費100萬元的保險,直到去年合約期滿,他才發現收入不如預期,憤而提告求償,不過台北地院認定DM並非契約,判戴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戴男在93年間透過陳姓理財專員介紹,得知保險公司推出新的「家庭理財變額年金保險」,當時他看見廣告DM上的投保範例寫著「10年滿期投資有保障」及「前10年投資期間年複利報酬20.9%,10年年金價值為6673251元」等字樣,立刻心動簽下10年契約。

未料去年合約期滿,戴男詢問保險公司,才知道自己的保單價值僅有約4萬9815美元(折合台幣約150萬元),他認為保險公司未依約給付他「穩賺」的667萬餘元報酬,憤而提告求償。

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廣告DM並不屬於合約的一部分,只是提供投資人參考,且戴男雖主張當時陳姓理財專員曾指著範例告知「保證獲利667萬餘元」,但既無法舉證,也為陳姓理財專員否認,因此判戴男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