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農地埋爐渣 環保學者批未嚴格執法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對於南市學甲區農地被掩埋爐渣、產出爐渣米案,中華醫事科大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今批評,近年來北門與學甲地區陸續發生爐渣埋在魚塭,但南市環保局都未嚴格要求清除,導致事件一再重演;此次學甲農地的爐渣數量龐大,請南市環保局依法快速清除。
黃煥彰指出,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電弧爐爐渣再利用用途的產品屬於鋪面工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者,其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與飲用水源及依水利法取得水權的水井距離需在二十公尺以上;2、不得使用在農業用地、耕地、環境敏感地及公告的水庫集水區、國家重要濕地與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3、再利用產品品質應符合CNS 15305 級配粒料基層、底層及面層用材料的國家標準;4、粒徑小於九.五公厘者,應先以其他工程材料隔離。
埋在農地與工業用地的電弧爐渣應被判讀為事業廢棄物,不管是一般廢棄物或有毒廢棄物都必須依廢清法全部清除乾淨,本案因爐渣掩埋數量龐大,是否依法快速清除?成為賴清德市長執政的環保指標案件,請南市環保局依法快速清除。
這位環保學者表示,根據嘉義地檢署調查,學甲區明祥馨企業公司每個月收受6家鋼鐵廠燁聯、華新麗華、威致、世佳、易昇、協勝的事業廢棄物,南市環保局對現地調查須找出6家鋼鐵廠的掩埋區域,並進行更細部調查與送樣,同時須檢驗戴奧辛總量,要證明6家鋼鐵廠是否把有毒廢棄物集塵灰一併混在爐渣中。
爐渣稻的追查更需注意是否流向糙米?尤其是金屬鉻不容易累積在白米,卻很容易累積在糙米。他說,近年來北門與學甲地區陸續發生爐渣埋在魚塭,但南市環保局最後都未嚴格要求清除,導致事件一再重演,本案明祥馨4年多來有高達2億多元的不法利得,南市府有責任先聲請扣押財產,並追討不法利得,才能有效遏止同樣事件不斷發生。
此外,南市再利用廠商一再出事,如欣瀛科技 、金碩實業、官輝實業、宏昇實業等土方資源回收廠與再利用公司相繼出事,南市府應結合台南地檢署進行土安專案加強稽查,以減少土地遭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