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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4警官插股地下錢莊 張明偉、張文賢遭聲押

新北市刑大技正張明偉。(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市刑大技正張明偉。(記者陳慰慈攝)

2015/05/26 11:30

〔記者陳慰慈、謝君臨/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警官涉集體插股地下錢莊弊案,經檢方複訊後,於上午11時20分依涉犯貪污、詐欺、重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以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新北市刑大技正張明偉、海山警分局警備隊長張文賢,另2名警官張明朝、呂志修則各以20萬元交保。檢方指出,張明偉除涉犯上述罪嫌外,還涉犯恐嚇、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等罪。

檢調查出,張明偉於擔任蘆洲分局偵查隊長期間,明知業者蘇大昌於98年間在新北市蘆洲五工派出所旁,開設從事重利放款業務的代書事務所及資產管理公司,見重利放款獲利豐厚,不但不取締,還揪張文賢、張明朝、呂志修以50到2000萬元入股,並按月收受業者賄賂金。如借款人不還錢,4人即利用警察權勢,逼被害人簽立過戶同意書、強取對方房產,還明目張膽地將房產或土地所有權掛在自己或小三名下,行徑囂張,初估5年不法獲利上千萬元。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褚仁傑昨指揮桃園市調處、北機站,兵分10路搜索新北市刑大、海山文聖派出所、警備隊、蘆洲派出所及官警住處等地,帶回蘆洲分局前偵查隊長張明偉(現任新北市刑大技正)、五工派出所前所長張文賢(現任海山警分局警備隊長)、五工派出所前所長張明朝(現任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長),及蘆洲派出所前所長呂志修及13名關係人共17人,4名官警今凌晨3時移送新北檢複訊。

海山警分局警備隊長張文賢。(資料照)

海山警分局警備隊長張文賢。(資料照)

張明偉、張文賢遭檢聲押禁見,張明朝、呂志修則各以20萬元交保。(記者謝君臨攝)

張明偉、張文賢遭檢聲押禁見,張明朝、呂志修則各以20萬元交保。(記者謝君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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