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鄭捷首度道歉 死者家屬痛批「別演戲」

    高等法院首度開庭審理鄭捷殺人案,由法警押解鄭捷出庭。(記者劉信德攝)

    高等法院首度開庭審理鄭捷殺人案,由法警押解鄭捷出庭。(記者劉信德攝)

    2015/04/27 12:5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捷運殺人案,新北地院認定鄭捷殺死無辜4人、殺傷22名乘客,性格如豺狼般兇狠且無教化可能,判他死刑,另將22個殺人未遂罪,分別判5年2月到8年不等刑期,高等院上午首度開庭,律師認為鄭捷有2個國際人權公約不應判死的情形,鄭捷數度冷笑,並透過律師,首度表示要向出庭的被害家屬道歉,但被害家屬都不接受,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痛批他「別演戲了」,死者李翠雲弟弟強調他看過錄影不下1、20次,指責鄭捷「不只是隨意殺人,而且是來回的殺」,應速審速結判他死刑。

    鄭捷上午出庭,全程面無表情,法庭內並未正視家屬,對法官審問都交由律師回答,律師梁家贏指出,對犯罪事實認罪,但主張鄭捷有2個國際人權公約不應判死的情形,應駁回一審判處死刑的結果,另聲請對鄭捷做精神鑑定。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李嘉明說明上訴理由稱,一審判鄭捷4個死刑適當,但22個殺人未遂罪明顯量刑過輕,他反駁律師說,沒有必要在每一審都做精神鑑定,這對被害家死者來說是一項折磨,建請法官應審酌「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今天出庭的被害人家屬、被砍傷的當事人共7人,死者解青雲的遺孀陳媛媛庭訊時全程哭泣,認為鄭捷沒有教化可能,此事件全家受害,至今仍無法回復,被砍傷的史艾芙琳泣訴,鄭捷持刀兇狠朝她猛刺,「將我嚇死了」,她倒在地上裝死,才逃過一劫,「但我已少了一個乳房,傷口很可怕」,不要讓鄭捷有辦法出來害人。

    遭鄭捷砍傷的史艾芙琳當庭泣訴,鄭捷兇狠刺砍她,倒在地上裝死,才逃過一劫(記者楊國文攝)

    遭鄭捷砍傷的史艾芙琳當庭泣訴,鄭捷兇狠刺砍她,倒在地上裝死,才逃過一劫(記者楊國文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