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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家開500萬聘金 男大生婚事破局再被告

2015/03/09 17:0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吳姓大一生透過朋友認識15歲、未滿16歲的高一女,兩人進而展開交往,事後女方家長查看女兒LINE的通訊紀錄,發現女兒偷交男友,2人還已發生親密關係,雙方家長原有意讓2人結婚,但因聘金談不攏婚事破局,事後女方家長提告吳男涉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台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吳男18歲前與少女性交,移送少年法庭審理;18歲後與少女性交,證據不足不起訴。

吳男與少女102年從朋友變戀人,交往半年後,某天家長查看少女LINE紀錄,發現少女傳LINE給吳男:「你不會把我們的事告訴別人吧!?」吳男回:「什麼事?」、是「幹」嗎?這才驚覺女兒偷嘗禁果。

據悉,雙方都是小康家庭,事後雙方家長坐下來談,認為2人既在交往又已發生性行為,不如就讓小倆口結婚,雙方家長甚至以「親家」互稱,但因女方家長開出嫁女聘金,大聘需500萬現金、台北市房子一棟及1克拉鑽戒一枚,男方覺得女方獅子大開口無力負擔,婚事因而告吹,雙方撕破臉。

去年下半年,女方家長提告吳男涉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吳男坦言,未滿18歲前就與少女發生性行為,此案移交少年法庭審理;而少女供稱,與吳男共嘿咻6次,都是在吳男滿18歲後,因雙方指述不同,無證據可證明2人發生親密關係時間,到底是在吳男18歲前還是後?因此將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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